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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众能联合租赁是不是快倒闭了
- 2、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
- 3、设备租赁的方式有
- 4、什么是联合承租?
- 5、设备租赁联合体投标最多几家单位
- 6、什么是融资租赁直租,转租赁,售后回租,委托租赁,联合租赁
众能联合租赁是不是快倒闭了
不是
能联合设备是安全,因为这种联合设备是相关生产厂家生产的,特别靠谱的。
这种联合设备所以是比较安全的,大家在购买的时候一定要看相关的证件及产品说明书,所以他的这种设备是比较安全的,而且相对性价比也是比较高的,所以是可以安全使用的
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外商投资租赁业的健康发展,规范外商投资租赁业的经营行为,防范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以及外商独资的形式设立从事租赁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开展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外商投资租赁业可以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从事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为外商投资租赁公司;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为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第四条 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及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其正当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商务部是外商投资租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审批管理部门。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租赁业务系指出租人将租赁财产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业务。
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业务系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财产,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业务。
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可以采取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租赁财产包括:
(一)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办公设备等各类动产;
(二)飞机、汽车、船舶等各类交通工具;
(三)本条(一)、(二)项所述动产和交通工具附带的软件、技术等无形资产,但附带的无形资产价值不得超过租赁财产价值的二分之一。第七条 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第八条 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二)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
(三)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第九条 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二)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三)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第十条 设立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向审批部门报送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四)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六)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七)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申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提交有关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第十一条 设立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由投资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全部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原因。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外商投资租赁公司设立后7个工作日内将批准文件报送商务部备案。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由投资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全部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报送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后,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文件和初审意见上报商务部。商务部应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原因。
(三)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从事租赁业务的,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并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程序,依法变更相应的经营范围。
设备租赁的方式有
设备租赁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直接融资租赁:根据承租企业的选择,向设备制造商购买设备,并将其出租给承租企业使用。租赁期满,设备归承租企业所有。适用于固定资产、大型设备购置;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
2、售后回租:承租企业将其所有的设备以公允价值出售给租赁方,再以融资租赁方式从租赁方租入该设备。租赁方在法律上享有设备的所有权,但实质上设备的风险和报酬由承租企业承担。适用于流动资金不足的企业;具有新投资项目而自有资金不足的企业;持有快速升值资产的企业。
3、联合租赁:租赁方与国内其他具有租赁资格的机构共同作为联合出租人,以融资租赁的形式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企业。合作伙伴一般为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或其他具有租赁资格的机构。
4、转租赁:转租赁是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租赁方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承租人,租赁物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方。此模式有利于发挥专业优势、避免关联交易。 融资租赁是指由双方明确租让的期限和付费义务,出租者按照要求提供规定的设备,然后以租金形式回收设备的全部资金,出租者对设备的整机性能、维修保养、老化风险等不承担责任;该种租赁方式是以融资和对设备的长期使用为前提的,租赁期相当于或超过设备的寿命期,具有不可撤销性、租期长等特点,适用于大型机床、重型施工等贵重设备;融资租人的设备属承租方的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计入企业成本,而租赁费一般不直接计入企业成本,由企业税后支付。但租赁费中的利息和手续费可在支付时计入企业成本,作为纳税所得额中准予扣除的项目。
什么是联合承租?
联合租赁是信托同融资租赁的结合运用。
联合租赁是指多家有融资租赁资质的租赁公司对同一个融资租赁项目提供租赁融资。由其中一家租赁公司作为牵头人。无论是相关的买卖合同还是融资租赁合同都由牵头人出面订立。
设备租赁联合体投标最多几家单位
没有上限规定。
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成员两家以上,没有上限规定,根据实际经验也不宜过多。
什么是融资租赁直租,转租赁,售后回租,委托租赁,联合租赁
直租是三方租赁,由承租方制定购买标的物(设备),出租方向供应商采购,收取租金。
转租赁是出租方将债权转让给其他同资质的租赁公司,需书面通知承租方。
售后回租是承租方将现有的标的物(设备)出卖给出租方(租赁公司),租赁公司再将设备回租给客户。
委托租赁,即委托有资质的一方代为办理相关事项。
联合租赁,当一单案子金额过大,一家租赁公司不能全部承做,可联合另外一家或者几家共同承做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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