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法律效果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顺序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法律效果和法律后果有什么区别
- 2、什么是法律效果
- 3、论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 4、承诺生效后产生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 5、简述法律承认的效果
- 6、法律效果、法律后果、法律效力分别指什么?
法律效果和法律后果有什么区别
一、定义不同:
法律效果,是指通过法律适用作出裁判,体现法治的原则与内涵,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既要遵守法定程序,又要维护司法公正,体现法自身的价值。
法律后果,是指行为人作出具体行为时,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如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等。
二、着重点不同:
法律效果的着眼点在于立法的目的以及法的实施,它的角度是宏观的,即从整个法律的实施角度来看社会实效。
法律后果应该是着眼于对法律行为的法律评价,它的角度是微观的,也就是说它产生于具体的某一法律行为本身。
扩展资料:
法律的最终作用:
1、就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群众的人身安全与利益。
2、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的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的,它涉及的对象主要是指本人的行为。
3、法的评价功能(作用)是指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断、衡量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评价作用涉及的是法的律他作用,即对他人的行为的评价,这是区别指引作用(涉本人的行为)和评价作用(涉他人的行为)的关键所在。
4、法的预测作用是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这里的人们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包括国家机关的行为。
5、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强制作用只能针对违法犯罪人的行为,如果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那么法的强制作用就不能显现。
6、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的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教育作用针对的是一般人的行为,例如,通过对违法行为实施法律制裁不仅对违法者本人起到警示、警戒的作用,而且也对一般人产生了教育性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
什么是法律效果
法律效果是指法院通过审判活动,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处理具体案件所产生的客观影响和效应。
法律效果强调在审判过程中法律被遵守执行,实现裁判的合法性,追求的是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作为司法公正的评判标准,体现为司法在法律层面上的正确性。
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合法的行为和事实的效力是规范性法律文件所赋予的。只要国家机关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就当然地具有一定的效力。
扩展资料
法律对人的效力在世界各国的法律实践中先后采用过四种对人的效果的原则:
①属人主义,即法律只适用于本国公民,不论其身在国内还是国外;非本国公民即便身在该国领域也不适用。
②属地主义,法律适用于该国管辖地区内的所有人,不论是否本国公民,都受法律约束和法律保护;本国公民不在本国,则不受本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③保护主义,即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用本国法律的依据;任何侵害本国利益的人,不论其国籍和所在地域,都要受该国法律的追究。
④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这是近代以来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原则。我国也是如此。采用这种原则的原因是:既要维护本国利益,坚持本国主权,又要尊重他国主权,照顾法律适用中的实际可能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效力
论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本题参考答案:
法律效果侧重于法律与事实的形式逻辑的推理方法,强调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具有“法律至上”的司法理念,严格依法对各类案件进行审判,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性、一贯性、确定性和权威性。而社会效果强调法官在司法实践中不能照搬法律条文,机械地适用法律,而是参考法律条文,重点考量社会变化、社会需求和其他社会因素,强调法的价值特别是正义价值的实现,使判决结果符合普通民众的心理预期和公平公正的观念,符合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和社会整体利益,不仅使当事人息诉服判案结事了,而且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同,对未来的当事人甚至整个社会有正面的积极的影响。(10分)
一、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对立
法律的普遍性与社会生活的具体性、法律的滞后性与社会生活的变动性之间的矛盾,是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立的客观原因。
第一, 法律的抽象性与社会生活的具体性之间的矛盾。
法律具有普遍性抽象性的特点,故法律不针对社会生活中各种具体的人和事,法律也不可能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作出非常细致和详尽无遗的规定,法律只针对一般的人和事。但法律来源于社会,又服务于社会,社会生活就像一个万花筒,多姿多彩、纷繁复杂,同时社会中的人又是形形色色。法律效果强调法律的普遍性,要求法律或法官对所有的人都一视同仁适用一个标准,但要使判决实现真正的公正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就必须考虑案件当事人中每一个个体的具体情况。如果司法判决时法官不考虑当时当地社会生活的实际情况、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不考虑当事人所在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当地的风土人情,而是照搬法律条文,教条刻板地适用法律,那么法官的判决必将导致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对立。(5分)
第二,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生活的变动性之间的矛盾。
法律一旦制定就要在一定时期内发挥效力,不能频繁地修改或废止,同时为了法律的权威性,法律也应该保持相对稳定性。而社会生活总是不断地发展变化,社会总是不断地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新的矛盾和新的纠纷。法律总是滞后于社会生活而无法适应社会生活的变化。如果法官在司法过程中不考虑社会生活的变化而固守过时的僵死的法条,或者说无视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刻板僵化地适用法律,那么判决也必将导致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对立。(5分)
二、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仅是对立的,也是统一的,二者互相作用,相辅相成。
第一, 法律效果是社会效果的基础。
法官的判决不得违背法律的明文规定而片面追求社会效果。无视法律的判决是非法的判决,非法的判决即无所谓社会效果。审判或判决的过程是一个受法律严格羁束的过程,法治是规则治理的事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类似案件类似处理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特质。法律是判决的基本准绳和唯一依据,如果法官不依法裁决而是随心所欲,就会助长司法专横,就会使人类社会回到专制的统治时代。正是由于法律的可预测性、规范性、统一性、确定性、权威性和一贯性才使人类社会摆脱了变动无常、偶然性的(公权力)没有法律约束的专制的统治。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必须 “依法裁决”,任何以实现“社会效果”为幌子而不顾法律效果的违法判决,都不利于成就我国法治的伟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且最终都不可能真正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5分)
第二,社会效果是法律效果的目标。
正如实质正义是形式正义的目标,社会效果是法律效果的目标,法律效果最终要接受社会效果的检验。法律来源于社会,又服务于社会,法律运行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实现社会正义,即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因此,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当依据法律条文所作的形式逻辑推理的结果无法实现社会正义,即产生负面的社会效果时,法官就不能将形式逻辑推导出来的结果宣称为审判的结论。法官应该更多地关心判决能否实现定纷止争、息诉服判的效果;判决结果能否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同,以及判决结果是否符合普通民众的心理预期、公平公正的观念、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和社会整体利益,以及能否对未来的当事人甚至整个社会有正面的积极的影响,或者说能否对社会心理起到良好的指引作用达到扬善抑恶的社会效果。只不过以上这些目标(社会效果的核心要素)需要借助法律程序和话语来实现,也就是说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实现社会效果的最优化。(5分)
第三,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于司法实践。
正义是法律的终极价值追求,同时正义又是社会的评价标准,或者说是社会效果的核心要素。正义是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共同的目标和核心要素。在司法实践中,围绕着正义的目标,即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法官的判决要注重规则与价值相统一,逻辑与经验相融合。
法官判案或判决离不开法律,当然也离不开三段论的逻辑的推演和论证。但是过分依赖逻辑推演或形式法治,则易于导致机械适用法律使判决不适应现实的社会生活。而法官的社会经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法律规范的理性逻辑与人民群众的感性生活之间的鸿沟。一个优秀法官既要守住依法裁决或形式法治的底线,又要回应社会对判决实质正义的渴求,即对社会效果给予必要的关注,从而获得一个法律逻辑上自洽而又符合人民群众心理预期的正义的判决。例如法官可以通过运用法律解释的方法,或是借助法律原则作出合理的判决,即运用相关司法技术从规则的社会环境中去寻找规则可能的意蕴,以弥补规则本身内蕴的正义价值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差距,从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5分)
总之,法律效果是社会效果的基础,社会效果是法律效果的目标。判决的正当性在形式或直观的层面上来自于法律效果,在内容或实质层面上则由社会效果来决定,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于司法实践。只有当法官的判决既实现了法律效果又实现了社会效果时,才真正能够树立法律的权威,实现司法正义,提高司法机关的公信力。(5分)
承诺生效后产生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承诺生效后产生的法律效果: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合同成立生效;当事人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其义务;以及违约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简述法律承认的效果
承认国与被承认国可以建立外交关系,承认国尊重被承认国的法律法令的效力,承认国与被承认国可以缔结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条约。
它是建立外交关系的前提,其法律效果主要有:
①双方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
②双方可缔结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条约;
③双方尊 重各自的司法、行政及其它机关的权能,彼此承认对方的法律、法令在本国法院的效力;
④彼此承认对方国家财产的司法豁免权和处理在外国的本国财产的权力。
扩展资料:
方式:
(1)用函电或照会将承认国的这种意思表示正式通知被承认国;
(2)缔结条约,明文宣告对新国家或新政府的承认;
(3)派遣特使参加新国家或新政府举行的庆典;
(4)利用国际会议等场合,发表声明,宣布对新国家或新政府的承认。法律承认是永久性的承认,具有溯及力并不可撤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承认
法律效果、法律后果、法律效力分别指什么?
1、法律效果的定义非常纠结““法律效果”实际上被用于指称由法律专业人士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所做的关于司法行为是否符合以及在多大程度上符合法律的预设要求、是否达到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达到法律适用的应然效果的判断结果”。
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司法行为(如判决、立法)等达到的社会效果是如何的。
2、法律后果是指一种具有法律意义行为所赋予的后果。例如,故意杀人这个行为的法律后果就是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再比如,自书遗嘱中指定遗产由某一位继承人单独继承,这个行为的法律后果就是剥夺了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并使得指定的继承人具有最高等级和排他性的继承权限,当然,还产生了一个隐形的法律后果就是这名继承人必须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3、法律效力的意思很简单,就是一部法律文件(法律文书)是否有效。即法律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
比如说,一份合同,在双方未签字之前,就是合同,没有任何效力,但双方一旦签字了,就产生法律效力。再比如一个司法解释,经公布后即产生效力,也就是约束力,而之前颁布的与之冲突的内容则自动失去法律效力。
法律效果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顺序、法律效果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